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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刘某已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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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刘某已被行拘

    [color=#000000]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随手一拍上传到网络平台,就可以引发网民关注。有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扭曲事实、编造网络谣言,随意曝光他人信息,殊不知,这种行为已触及法律红线。[/color]  [size=4]  [/size]
    [size=4] 10月5日,即墨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工作发现,网民“某琳”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称青岛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仇家沟岔发生一起车祸,一儿童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车辆逃逸。[/size]
    [size=4][/size]
    [size=4][/size]
    [size=4][color=#000000]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交警部门并未接到事故警情,走访事发地周边群众和视频中面包车主赵先生,均称未发生交通事故。经确认,该视频为网络谣言。[/color][/size]
    [color=#000000]      民警查看事发地周边监控确定了视频拍摄者为刘某。经查,当日上午刘某与赵先生发生几句言语争执,为泄私愤刘某拍摄了赵先生面包车的视频发布到短视频平台,编造其肇事逃逸的谣言,意图给赵先生的名誉造成影响。[/color][size=4]  [/size]
    [size=4]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刘某[/size]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b]警方提醒:[/b]
    [size=4]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都应当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不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毁坏他人名誉。[/size]
        营造和谐清朗网络,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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