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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悬赏公告!这2人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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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悬赏公告!这2人被曝光

    7月2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b]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b]
    [b]悬赏公告(2024年第21期)[/b]

    [b][color=#000000]被执行人:[/color][/b][color=#0C0C0C]袁德旭,男,1979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市北区河西村105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205197912188519。[/color]

    袁德旭
    [b][color=#000000]未履行金额:[/color][/b][color=#0C0C0C]本金900000元及利息等。 [/color]
    [color=#FFFFFF][b]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b][/color]
    [b][color=#000000]悬赏事由:[/color][/b][color=#0C0C0C]本院(2023)鲁0203民初2661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color]
    [b][color=#000000]悬赏条件:[/color][/b][color=#0C0C0C]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有效财产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color]
    [color=#0C0C0C]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color]
    [b][color=#000000]举报电话:[/color][/b][color=#0C0C0C]0532-83992558(周法官)[/color]
    [b][color=#000000]本公告有效期:[/color][/b][color=#0C0C0C]2024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止。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color]
    [b][color=#000000]本院郑重承诺:[/color][/b][color=#000000]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color]

    [color=#000000]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color]
    [b]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b]
    [b]悬赏公告(2024年第22期)[/b]

    [b][color=#000000]被执行人:[/color][/b][color=#0C0C0C]王艺逍,女,1996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临朐县柳山镇魏家村609号,公民身份号码37072419960117692X。[/color]

    王艺逍
    [b][color=#000000]未履行金额:[/color][/b][color=#0C0C0C]407758.00元及利息等。 [/color]
    [color=#FFFFFF][b]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b][/color]
    [b][color=#000000]悬赏事由:[/color][/b][color=#0C0C0C]本院(2023)鲁0203民初2719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color]
    [b][color=#000000]悬赏条件:[/color][/b][color=#0C0C0C]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有效财产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color]
    [color=#0C0C0C]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color]
    [b][color=#000000]举报电话:[/color][/b][color=#0C0C0C]0532-83992558(周法官)[/color]
    [b][color=#000000]本公告有效期:[/color][/b][color=#0C0C0C]2024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止。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color]
    [b][color=#000000]本院郑重承诺:[/color][/b][color=#000000]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color]

    [color=#000000]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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