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即墨论坛

    客服电话 0532-88595666

    • 移动端

      扫码访问

      移动端app下载
      即墨信息港

    • 微信端

      扫码访问

      微信公众平台:
      火鸟门户

      小程序:
      火鸟门户

    • 0
    • 0

    即墨“网红”小区遭投诉—非法出售租赁地上车位!

    帖子:0
    精华:0
    注册时间:
    +关注

    xxx-xxx-xxx

    即墨“网红”小区遭投诉—非法出售租赁地上车位!

    近日,家住即墨佳源都市的萧炎反映,佳源都市物业跟正沃实业非法出售租赁南区地上车位,造成违建泛滥,无法整治。

    就此,即墨区区长信箱给予了详细解答称,经环秀街道办事处落实,正沃实业已取得建设工程可证,佳源都市地上车位系规划车位。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注释:(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即开发商在开发项目前,经政府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同意,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此类车位、车库,在开发商开发后,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与当事人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和使用。)
    那么,小区居民对于即墨区区长信箱这么详细的解答,看懂了么?

    0人已对本文进行打赏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确认支付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

        打赏金额{{ds_num}}
        打赏最多不超过100元,打赏须知

        收银台

        订单总价0.00

        剩余支付时间:000000

        手机扫码支付

        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其他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