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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中在职老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符合规定吗?
即墨区二十八中在职老师宫兆明女士,家住墨香郡小区22-1-1001。常年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给学生进行有偿家教。老师的身份给了她敛财的便利,利用职务之便公然在课堂上要求学生去她家辅导英语。重点难点问题都不在学校讲,一小时300元,以现金形式结算。如果不去补课,这些孩子就会受到她的打骂及语言暴力,在这种高压下,班里百分之八十多的孩子不得不去她家上课。因为有反抗的声音她就要求同学们孤立谁,敢怒不敢言,希望领导们彻查一下如此猖狂的老师,是谁在做她的保护伞?14岁本身就是给孩子建立正确价值观的时期,这样的老师如何能带给孩子正能量!她这样的德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对正在青春期的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我要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还即墨教育一片蓝天。解救一下这批可怜的孩子。撤销她班主任身份,严查到底,给出处理结果。现在是媒体时代,不公正的声音可以让大家都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