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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注意!青岛市公务员局发布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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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注意!青岛市公务员局发布最新公告

    [b]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b]
    [b]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b]
    [color=#D92142][b]
    [/b][/color]
    根据《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3年度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color=#D92142][b]一、笔试合格分数线[/b][/color]
    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color=#D92142][b]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b][/color]
    [color=#D92142][b]
    [/b][/color]
    [color=#D92142][b]二、确定面试人员[/b][/color]
    (一)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color=#D92142][b]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b][/color]
    [color=#D92142][b]
    [/b][/color]
    (二)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方式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18时。[color=#D92142][b]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b][/color]
    [color=#D92142][b]
    [/b][/color]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4月1日前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录用公务员专题”统一公布。

    [b][color=#D92142]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b][/color]
    青岛市各级机关(不含公安机关职位)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7日至4月9日。考点设在青岛卫生学校(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66号)。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于面试前通过网络打印,打印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color=#D92142][b]四、其他[/b][/color]
    面试人员在考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备,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面试当天,考点入口设有体温检测通道,请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在[color=#D92142][b]应急考场[/b][/color]参加面试。

    青岛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另行公告。

    青岛市公务员局2023年3月22日[color=#007AAA][b]
    [/color][/b][color=#D92142][b]此外[/color][/b][color=#D92142][b]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color][/b][color=#D92142][b]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color][/b][color=#D92142][b]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color][/b][color=#D92142][b]↓[/color]↓↓[/b]
    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考生可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或山东省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查询。
    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color=#D92142][b]普通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b][/color]
    近期,招录机关将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和递补工作。请广大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
    [b]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b][b]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b][b]面试公告[/b]
    [b]
    [/b]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省2023年度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color=#D92142][b]一、笔试合格分数线[/color][/b]
    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b][color=#D92142]普通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color][/b]
    [color=#D92142][b]二、确定面试人员[/color][/b][b]
    [/b](一)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4月1日前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统一公布。
    [color=#D92142][b]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color][/b][b]
    [/b]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不含省公安机关、省属戒毒机关、省属监狱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7日至4月8日。考点设在山东省干部学院(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998号)。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详情请咨询招录机关。
    [color=#D92142][b]四、其他[/color][/b][b]
    [/b]面试人员在考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备,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面试当天,考点入口设有体温检测通道,请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
    省公安机关、省属戒毒机关、省属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另行公告。
    山东省公务员局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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