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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称在利群买到过期产品 仅过期一天被责小题大做

2022年8月28日,肖先生在利群集团即墨商厦购买一包2022年6月13日生产的双汇史密斯蜜汁火腿片。(来源:当事人)
[b]3月1日讯[/b](记者 顾青青)近日,肖先生向记者反映他2022年8月前后两次在利群集团即墨商厦买到过期产品。“过期一天,没问题。”在得到超市工作人员消极处理后,肖先生拿着视频等证据向即墨区通济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对此,利群超市称进货批次并没有他购买的产品,这也意味着无法证明过期产品为超市所出。
[b]消费者反映:前后两次在超市买到过期产品[/b]
2022年8月28日,肖先生在利群集团即墨商厦购买一包2022年6月13日生产的双汇史密斯蜜汁火腿片,价值为13.9元,保质期为75天。在购买后,肖先生发现火腿片已过期一天。肖先生返回超市,发现其低温货架在售的上述产品全部都是同批次的过期食品,并用手机录了视频,随后找到超市方要说法。
肖先生称,在视频证据下,当日值班的超市经理确认在售火腿片过期并进行了下架处理,并表示之前一直以为火腿片保质期为90天,才犯了错误。
“既然火腿已经过期,那就应该有退款等处理方案。但是值班经理却认为过期1天的火腿并不是问题,说我是小题大做。”肖先生说这让他很气愤。
肖先生告诉记者,因该超市离家近,8月31日,他再次来到该超市购物,在该超市买到的另一品牌香肠也过期了。根据肖先生提供的小票及照片记录,该产品价值为3.8元,生产日期2022年5月2日,保质期为120天,也就是说肖先生在购买时该产品也过期一天。
[b]市场监督管理所:未在超市发现过期商品[/b]
随后,肖先生向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并将相关证据邮寄至即墨通济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但因执法人员并未在超市现场发现过期商品,证据不足而未立案。
行政复议结果(来源:当事人)
对于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予立案的决定,肖先生并不服,他认为他所拍摄的视频及超市小票、过期商品照片已足够形成完整证据链,随后向即墨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肖先生被撕坏的衣物(来源:当事人)
[b]调查结果:进货批次并没有消费者购买的产品[/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