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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阳光房管提示: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不要支付定金、首付款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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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阳光房管提示: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不要支付定金、首付款等任

    25日,即墨阳光房管发布购房温馨提示。
    提示称,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即墨区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一定要查看项目预售许可证及售楼处公示资料,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要支付定金、首付款等任何费用,避免交易风险。
    购房人应切记将购房款(定金、首付款或全部购房款)存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账户信息详见对应项目的售楼处公示材料)。咨询、投诉电话:0532-8852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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