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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查验!即墨发布通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场所码”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能够在发生疫情时及时有效开展精准追溯和风险排查,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广大市民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场所码”的应用使用。为高效精准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全区“场所码”覆盖率、使用率,现就全区规范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b][color=#007AAA]一、压紧压实公共场所主体责任。[/b]全区各类办公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社会服务管理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商贸场所,旅游景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宾馆酒店等服务业场所,车站、公园、公交、营运车辆等公共场所,村组、社区、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color]
[b][color=#007AAA]二、压紧压实市民个人主体责任。[/b]出入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应当主动扫描“场所码”,主动向场所工作人员出示扫码结果,在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应当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color]
[color=#007AAA][b]三、压紧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b][/color]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行业重点场所加快“场所码”申领应用和日常监管,实现行业内“场所码”应用全覆盖。
[b][color=#007AAA]四、严格人员“亮黄牌”查验。[/b]根据市防指办《关于限制“亮黄牌”人员进入有关场所的通告》(青指办发〔2022〕790号)要求,自2022年8月8日起对4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的人员在“场所码”上“亮黄牌”,“亮黄牌”人员将严格限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各有关公共场所应按照上级同步做好“黄牌”查验。[/color]
[b][color=#007AAA]五、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处置力度。[/b]各级各相关部门将加强执法联动巡查和处置力度,对违反本通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其中:[/color]
1.对经营场所拒绝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或者在公民进入场所时未查验“场所码”扫码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情节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顿;
2.对经营场所、公民拒绝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等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墨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b][color=#007AAA]一、压紧压实公共场所主体责任。[/b]全区各类办公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社会服务管理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商贸场所,旅游景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宾馆酒店等服务业场所,车站、公园、公交、营运车辆等公共场所,村组、社区、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color]
[b][color=#007AAA]二、压紧压实市民个人主体责任。[/b]出入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应当主动扫描“场所码”,主动向场所工作人员出示扫码结果,在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应当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color]
[color=#007AAA][b]三、压紧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b][/color]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行业重点场所加快“场所码”申领应用和日常监管,实现行业内“场所码”应用全覆盖。
[b][color=#007AAA]四、严格人员“亮黄牌”查验。[/b]根据市防指办《关于限制“亮黄牌”人员进入有关场所的通告》(青指办发〔2022〕790号)要求,自2022年8月8日起对4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的人员在“场所码”上“亮黄牌”,“亮黄牌”人员将严格限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各有关公共场所应按照上级同步做好“黄牌”查验。[/color]
[b][color=#007AAA]五、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处置力度。[/b]各级各相关部门将加强执法联动巡查和处置力度,对违反本通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其中:[/color]
1.对经营场所拒绝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或者在公民进入场所时未查验“场所码”扫码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情节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顿;
2.对经营场所、公民拒绝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等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墨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