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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刘鑫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江歌母亲回应
1月24日“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上诉期限最后一天刘暖曦(原名刘鑫)代理律师胡贵云称刘暖曦已经提出上诉其表示目前不便接受采访未透露更多信息
据媒体报道,上诉状中刘鑫一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为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b]0[/b][b]1[/b][b]刘鑫称[/b][b]为了和三叔绝世友情必须上诉[/b]
1月24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刘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以邮寄的方式,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据媒体报道,其中还包含刘鑫的一份特别声明。
声明称,刘鑫愿做牛做马孝敬三叔妈妈,愿给予三叔妈妈比一审判决更多的钱!但以刘鑫现在的能力,也只能向三叔妈妈说声苍白的:对不起!
刘鑫还表示: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凭空捏造、道德审判,完全抹黑了刘鑫与三叔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
她说:“为了我,为了三叔,为了三叔妈妈,也为了我和三叔绝世友情的真实再现,我必须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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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b][b]2[/b][b]江歌母亲:[/b][b]会依法应诉[/b]
1月24日中午,江歌的妈妈江秋莲回应:“没关系,上诉是她的权利。”
江歌妈妈表示,自己的状态很平静,一点都不感到意外,从女儿遇害那天就已经看透了这家的人性,上诉是她的法律权利,这点没有意见,她会依法应诉。
此前报道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据媒体报道,上诉状中刘鑫一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为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b]0[/b][b]1[/b][b]刘鑫称[/b][b]为了和三叔绝世友情必须上诉[/b]
1月24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刘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以邮寄的方式,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据媒体报道,其中还包含刘鑫的一份特别声明。
声明称,刘鑫愿做牛做马孝敬三叔妈妈,愿给予三叔妈妈比一审判决更多的钱!但以刘鑫现在的能力,也只能向三叔妈妈说声苍白的:对不起!
刘鑫还表示: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凭空捏造、道德审判,完全抹黑了刘鑫与三叔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
她说:“为了我,为了三叔,为了三叔妈妈,也为了我和三叔绝世友情的真实再现,我必须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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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b][b]2[/b][b]江歌母亲:[/b][b]会依法应诉[/b]
1月24日中午,江歌的妈妈江秋莲回应:“没关系,上诉是她的权利。”
江歌妈妈表示,自己的状态很平静,一点都不感到意外,从女儿遇害那天就已经看透了这家的人性,上诉是她的法律权利,这点没有意见,她会依法应诉。
此前报道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