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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1月7日,即墨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了《即墨区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总结了2021年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对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会议要求联席办所有成员单位要全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台、报刊、微信微博、户外LED大屏、交通信息牌、公交车广告屏、手机短信等载体和进村入户张贴、发放禁放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区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真正实现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2022年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零燃放”。
联席办所有成员单位,公安分局相关警种部门、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即墨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青威路(青威路与青荣城际铁路线交汇处向东)---潍蓝路(向 东)---龙青高速(向南)---鹤山路(向西)---204 国道(向南)---即墨城阳界(向西)---天山一路(向北)---淮涉河二路(向西)---青荣城际铁路线(向北)---青威路(青威路与青荣城际铁路线交汇处)之内区域。
十大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也在规定中得以明确,包括: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即墨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果发现禁放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会议传达了《即墨区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总结了2021年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对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会议要求联席办所有成员单位要全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台、报刊、微信微博、户外LED大屏、交通信息牌、公交车广告屏、手机短信等载体和进村入户张贴、发放禁放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区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真正实现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2022年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零燃放”。
联席办所有成员单位,公安分局相关警种部门、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即墨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青威路(青威路与青荣城际铁路线交汇处向东)---潍蓝路(向 东)---龙青高速(向南)---鹤山路(向西)---204 国道(向南)---即墨城阳界(向西)---天山一路(向北)---淮涉河二路(向西)---青荣城际铁路线(向北)---青威路(青威路与青荣城际铁路线交汇处)之内区域。
十大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也在规定中得以明确,包括: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即墨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果发现禁放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