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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人脸识别的“套路”,你中招了吗?
上班坐地铁可以“刷脸”、
回家进小区可以“刷脸”、
超市购物也可以“刷脸“
……
如今是一个技术的时代,
更是一个“看脸”的时代。
人脸识别技术可应用的层面越来越广泛:
从最初的“刷脸支付”及
“公共安全保密”领域的应用,
到现如今“人脸识别”已经无处不在;
但在技术应用的背后,
其伴生的技术风险也逐渐让人们敏感起来。
近日,即墨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2021年5月通过某中介购买了一套房子,但在办理贷款时,被售楼处告知,售楼处的人脸识别系统曾识别到他独自来售楼处看过房,因此她属于自然到访客户,不属于中介渠道客户,不能享受渠道优惠。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向记者透露,房企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与其“分销模式”有关。
每当新楼盘上市时,房企一方面会花大量费用做营销宣传,吸引潜在购房者,另一方面也会找各种卖房平台(中介)作为“分销渠道”,让渠道帮忙招揽客户。
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渠道带来的客户产生了交易开发商是要支付“渠道费”的,而相较于中介的“渠道费”,开发商的内场销售(置业顾问)拿到的提成可谓是一个天一个地。
所以在“人脸识别系统”应用在售楼处之前,内场销售和渠道“里应外合”的飞单现象层出不穷,这给开发商的管理和成本控制带来很大的挑战。
这时候,售楼处的人脸识别就派上了用场,它可以让房企迅速识别某个购房者是中介拉来的,还是看了宣传的“自然到访客户”,关系到客户能不能享受中介渠道的优惠。
“如果客户是自然到访过售楼处,不管多长时间的客户,哪怕是一年了两年了,售楼处经过人脸识别之后,客户也会被售楼处要回去,即便我们的佣金已经结束,也要退换”,中介从业人员杨女士告诉记者。
从她的话语中,记者获悉,某种程度上清晰的人脸图像或已经成为了判断客户归属的“依据”。
记者通过在网上搜索“买房”、“人脸识别”等关键词,可以发现,有关售楼处用人脸识别判断客户类型的消息比比皆是。
2021年5月,浙江省某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顾客在楼盘看房时,商家私下使用人脸识别抓取看房人人脸信息。监管人员现场接举报,赶往楼盘现场,查获用于人脸抓拍的摄像头5个,后登录该公司使用的人脸识别系统,共查获涉嫌侵权的人脸识别数据949条。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私自抓取人脸识别数据,是为了通过安装和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用以界定客户来源,商业用途不言而喻。
同时,一段“男子戴头盔看房”的视频在网络视频媒体上疯传。视频中的字幕显示:“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视频评论区有网友质疑:人脸识别能用应于商业活动吗?个人信息的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吗?如何保护消费者隐私?
人脸识别技术不能滥用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下称“规范”),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操作指南: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
《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项明确,“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随着时代发展,科学技术一直在改变人类的生活,同时也渗透到各个产业链之中,一些传统行业通过技术革新带来效率提升,我们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也在无形中被“技术挟持”甚至是侵害。广大市民希望在技术便捷性和安全性之间取得平衡,让科技创新真正惠民、利民、便民。
回家进小区可以“刷脸”、
超市购物也可以“刷脸“
……
如今是一个技术的时代,
更是一个“看脸”的时代。
人脸识别技术可应用的层面越来越广泛:
从最初的“刷脸支付”及
“公共安全保密”领域的应用,
到现如今“人脸识别”已经无处不在;
但在技术应用的背后,
其伴生的技术风险也逐渐让人们敏感起来。
近日,即墨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2021年5月通过某中介购买了一套房子,但在办理贷款时,被售楼处告知,售楼处的人脸识别系统曾识别到他独自来售楼处看过房,因此她属于自然到访客户,不属于中介渠道客户,不能享受渠道优惠。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向记者透露,房企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与其“分销模式”有关。
每当新楼盘上市时,房企一方面会花大量费用做营销宣传,吸引潜在购房者,另一方面也会找各种卖房平台(中介)作为“分销渠道”,让渠道帮忙招揽客户。
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渠道带来的客户产生了交易开发商是要支付“渠道费”的,而相较于中介的“渠道费”,开发商的内场销售(置业顾问)拿到的提成可谓是一个天一个地。
所以在“人脸识别系统”应用在售楼处之前,内场销售和渠道“里应外合”的飞单现象层出不穷,这给开发商的管理和成本控制带来很大的挑战。
这时候,售楼处的人脸识别就派上了用场,它可以让房企迅速识别某个购房者是中介拉来的,还是看了宣传的“自然到访客户”,关系到客户能不能享受中介渠道的优惠。
“如果客户是自然到访过售楼处,不管多长时间的客户,哪怕是一年了两年了,售楼处经过人脸识别之后,客户也会被售楼处要回去,即便我们的佣金已经结束,也要退换”,中介从业人员杨女士告诉记者。
从她的话语中,记者获悉,某种程度上清晰的人脸图像或已经成为了判断客户归属的“依据”。
记者通过在网上搜索“买房”、“人脸识别”等关键词,可以发现,有关售楼处用人脸识别判断客户类型的消息比比皆是。
2021年5月,浙江省某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顾客在楼盘看房时,商家私下使用人脸识别抓取看房人人脸信息。监管人员现场接举报,赶往楼盘现场,查获用于人脸抓拍的摄像头5个,后登录该公司使用的人脸识别系统,共查获涉嫌侵权的人脸识别数据949条。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私自抓取人脸识别数据,是为了通过安装和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用以界定客户来源,商业用途不言而喻。
同时,一段“男子戴头盔看房”的视频在网络视频媒体上疯传。视频中的字幕显示:“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视频评论区有网友质疑:人脸识别能用应于商业活动吗?个人信息的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吗?如何保护消费者隐私?
人脸识别技术不能滥用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下称“规范”),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操作指南: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
《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项明确,“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随着时代发展,科学技术一直在改变人类的生活,同时也渗透到各个产业链之中,一些传统行业通过技术革新带来效率提升,我们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也在无形中被“技术挟持”甚至是侵害。广大市民希望在技术便捷性和安全性之间取得平衡,让科技创新真正惠民、利民、便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