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即墨论坛

    客服电话 0532-88595666

    • 移动端

      扫码访问

      移动端app下载
      即墨信息港

    • 微信端

      扫码访问

      微信公众平台:
      火鸟门户

      小程序:
      火鸟门户

    • 0
    • 0

    元旦晚上,3人在石老人海水浴场燃放烟花爆竹,每人罚300!

    帖子:0
    精华:0
    注册时间:
    +关注

    xxx-xxx-xxx

    元旦晚上,3人在石老人海水浴场燃放烟花爆竹,每人罚300!

    2022年1月1日晚上7时许,民警在崂山区石老人海水浴场执勤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随即上前制止,并抓获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三名男子。经查,刘某(18岁,聊城人)与薄某(18岁,聊城人)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后,来到石老人海水浴场欲燃放,后由路过的朱某(51岁,崂山区人)将该烟花点燃,被民警现场抓获。

      经民警询问,该三人均知道禁放规定,刘某和薄某想到“禁放令”不敢点火,恰巧路过的朱某虽知晓“禁放令”,但抱着侥幸心理,用烟头点燃了烟花。三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
    这也是今年市区查获的首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分别对上述违规人员刘某、薄某和朱某处以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
    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临近,市民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宜格外关注,《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中对禁放区域做了规定:
    一是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二是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三是其他区市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除了这些区域之外,下列场所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违规燃放将受到处罚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违规燃放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禁放区售卖烟花爆竹,市民可举报
    根据《规定》,在我市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如果发现有销售摊点则属于非法销售,可以拨打110、12350进行举报。

    0人已对本文进行打赏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确认支付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

        打赏金额{{ds_num}}
        打赏最多不超过100元,打赏须知

        收银台

        订单总价0.00

        剩余支付时间:000000

        手机扫码支付

        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其他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