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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处罚!无资质机构违规培训负责人直接被行政拘留
2021年12月25日,区教体局在巡查中发现北大街156号北三楼“爱学优教育”违规组织学生补课,随后,立即联合公安榆阳分局进行查处,经查,该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区教体局曾多次查实上述两所机构违规行为,按照“双减”工作要求,现场下达《榆阳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停办通知书》,但其依旧置若罔闻、顶风违纪。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两所机构拒不执行市联防联控办《关于印发加强疫情防控十六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榆联防办发〔2021〕78号)第十条“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规定,仍然组织多名学生进行集中补课。公安榆阳分局对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严厉训诫,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航宇路祥祯巷西3排12号培训机构负责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给予爱学优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希望各校外培训机构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双减”政策重要性和疫情防控紧迫性,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切实担起主体职责,坚决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各业务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常态化督查巡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各学校要加强“双减”政策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遵守有关规定,不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广大家长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主动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举措,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这并非首例,之前,无证机构因违规补课也有被拘留的。
阿荣旗无证无照机构违规培训被拘留
在12月15日,阿荣旗检查组由旗教科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组成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现场排查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是否存在违法经营,办学条件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对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现场下达《阿荣旗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告知书》(告知书)并签订《阿荣旗校外培训机构承诺书》(承诺书),责令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关停,摘除户外牌匾及广告,结清无证经营期间教师及工作人员工资,退还违规招收学生学费,并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本次检查中,查封邱宇教育无证无照非法开展培训活动1所,针对其行为,相关部门对场所处以拆除牌匾、停止办学,列入阿荣旗校外培训“黑名单”,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陈某钟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
区教体局曾多次查实上述两所机构违规行为,按照“双减”工作要求,现场下达《榆阳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停办通知书》,但其依旧置若罔闻、顶风违纪。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两所机构拒不执行市联防联控办《关于印发加强疫情防控十六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榆联防办发〔2021〕78号)第十条“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规定,仍然组织多名学生进行集中补课。公安榆阳分局对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严厉训诫,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航宇路祥祯巷西3排12号培训机构负责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给予爱学优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希望各校外培训机构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双减”政策重要性和疫情防控紧迫性,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切实担起主体职责,坚决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各业务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常态化督查巡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各学校要加强“双减”政策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遵守有关规定,不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广大家长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主动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举措,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这并非首例,之前,无证机构因违规补课也有被拘留的。
阿荣旗无证无照机构违规培训被拘留
在12月15日,阿荣旗检查组由旗教科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组成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现场排查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是否存在违法经营,办学条件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对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现场下达《阿荣旗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告知书》(告知书)并签订《阿荣旗校外培训机构承诺书》(承诺书),责令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关停,摘除户外牌匾及广告,结清无证经营期间教师及工作人员工资,退还违规招收学生学费,并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本次检查中,查封邱宇教育无证无照非法开展培训活动1所,针对其行为,相关部门对场所处以拆除牌匾、停止办学,列入阿荣旗校外培训“黑名单”,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陈某钟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