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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秦某某、刘某某等被提起公诉!
[size=4]近日,秦某某、刘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由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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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某某、刘某某等人以销售产品分配“原始股”为名,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size]
[size=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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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某某、刘某某等人以销售产品分配“原始股”为名,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size]
[size=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siz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