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0
- 帖子:0
- 精华:0
- 注册时间:
- +关注
李涌同志被评定为烈士

10月24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全文如下:
[b]山东省人民政府[/b]
[b]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b]
鲁政字〔2021〕181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emsp;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李涌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青政呈〔2021〕94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退役军人部,省退役军人厅,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