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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尺度更有温度!青岛卫健委开出首张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单”
予行政处罚的案件。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卫生巾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属于轻微情节,可以处5000 元以下罚款。经调查,该当事人首次违法,且经营的违规消毒产品未销售,符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就卫生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教育。当事人态度积极,立即将违法产品进行封存,并举一反三,对生产的其他卫生用品全面排查,提交整改报告。当事人签订了《轻微违法行为承诺书》,承诺未履行承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时,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进行全过程录像,检查结束后将相关执法资料和承诺书整理归档,确保履职尽责有据可查。截至目前,市卫生健康委已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案件3件,受到了监管相对人较好的评价。
[b]柔性执法,让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b]
轻微违法行为首次不罚,并不意味着监管标准的降低,而是让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更有效率更好效果。在严格把关轻微违法行为不罚的适用条件基础上,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实施综合监管措施,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须在限期之内整改落实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核验收合格并签订轻微违法行为承诺书,同时建立不良产品名单制度,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定期公示不良产品,通过协查联动机制将外地违规产品通报给生产地卫生监督机构。
[b]精准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b]
为助力消毒产品尽快投产上市,市卫生健康委主动调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现场踏勘工作安排,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踏勘审核内容的未满分项目,要求企业全面整改,提前消除卫生安全风险点,指导企业做好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准备工作,事中事后产品监管要求提前到位。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擅自改变生产设施设备、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函告市行政审批局撤销卫生许可证。根据风险度高低,对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消毒产品进行不同重点项目的产品监督抽检,及时排查发现违法违规产品。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制定《青岛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所有正常产品生产的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对其进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产品抽检4项,从高到低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确定监督信用等级,并将评价结果进行应用,落实激励和约束措施,引导企业自律规范生产。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卫生巾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属于轻微情节,可以处5000 元以下罚款。经调查,该当事人首次违法,且经营的违规消毒产品未销售,符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就卫生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教育。当事人态度积极,立即将违法产品进行封存,并举一反三,对生产的其他卫生用品全面排查,提交整改报告。当事人签订了《轻微违法行为承诺书》,承诺未履行承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时,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进行全过程录像,检查结束后将相关执法资料和承诺书整理归档,确保履职尽责有据可查。截至目前,市卫生健康委已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案件3件,受到了监管相对人较好的评价。
[b]柔性执法,让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b]
轻微违法行为首次不罚,并不意味着监管标准的降低,而是让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更有效率更好效果。在严格把关轻微违法行为不罚的适用条件基础上,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实施综合监管措施,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须在限期之内整改落实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核验收合格并签订轻微违法行为承诺书,同时建立不良产品名单制度,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定期公示不良产品,通过协查联动机制将外地违规产品通报给生产地卫生监督机构。
[b]精准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b]
为助力消毒产品尽快投产上市,市卫生健康委主动调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现场踏勘工作安排,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踏勘审核内容的未满分项目,要求企业全面整改,提前消除卫生安全风险点,指导企业做好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准备工作,事中事后产品监管要求提前到位。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擅自改变生产设施设备、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函告市行政审批局撤销卫生许可证。根据风险度高低,对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消毒产品进行不同重点项目的产品监督抽检,及时排查发现违法违规产品。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制定《青岛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所有正常产品生产的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对其进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产品抽检4项,从高到低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确定监督信用等级,并将评价结果进行应用,落实激励和约束措施,引导企业自律规范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