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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南山蓝寓返本销售收取订金不退还
[color=#333333]我在2020年8月18号被销售带到了即墨区领海风岛路与滨海大道交汇处的南山海悦项目二期(南山蓝寓)售楼处看房,因为是买来自己住的,看的时候销售跟我们讲周边规划的怎样,在这边买的话可以承包给他们公司出租,到时候每个月的租金都可以抵扣掉房贷,自己相当于只需要出首付款就行,当天经不住诱惑便缴纳了55706元预订金预订(南山蓝寓)南山海悦项目二期,因为当时说过订金是可以退的,所以便没多想,可是当我回去查询相关资料后发现我所买的房子还没取得预售许可证,而且属于公寓类型,不是住宅的,开发商的售后包租也是主管部门早就严厉禁止的违规行为,可是开发商还是不顾相关规定,还利用这些来诱导人,所以第二天便联系售楼处要求退还这个预订金,因为本身订金就是可以退还的,可是开发商根本无视我们,连订金都不退还,实在是蛮横无理,看到我们不买了完全变了一个态度,面对强大的开发商我们根本无力抵抗,希望主管部门看到后可以真正为民做主,挽回损失,拿回这个预订金[/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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