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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百合花园不按国家政策退返和收取物业费。
中航绿城百合花园物业违规收费,不执行2019—7号文件,物业服务合同中注明物业费是2.8元/平方(合同也注明了这是暂定价具体价格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批准价格为准)。我觉着政府文件已经出了(2019—7号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和本小区其他业主已经通过即墨政务网向政府投诉物业费违规收取,政府部门也回复按照2019—7号文件执行,多收取部分将折成下年物业费。现在本小区的业主大多都交了3年的物业费,文件明确规定2018年7月21日之前签订的合同(已满两年),物业费按照最新规定收取。多退少补计算方式应该是(2.8物业合同暂定价格—2.31政策规定最高标准)*房屋面积*12个月*3(已缴纳年限)=应退费用。这是按照最高等级(五级)的物业费计算的,其实物业到底符不符合第五等级!根据发改委文件关于物业服务等级的标准,虽说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方面还可以,但是离五级还差很多,只是物业公司自己给说是五星级服务,业主也没看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第五等级的备案文件,目前政策已经有了,应该尽快按照2019-7号文落实2017、2018、2019、2020至今多缴部分的物业费退返,现在物业公司一直不正面回复按照国家政策退补物业费,有拖拉着四处活动关系等到落实第五等级和处理好上浮20%再通知我们的嫌疑,5星级服务都不达标准,何谈在最高等级单价2.31元/㎡的基础上浮20%呢??每次问都是公司在和相关部门对接,明明是在敷衍!政府的文件非常明确,关于多收取部分物业费的退返还需要对接???工作人员还说接手物业后一直亏损,难道亏损就应该让业主买单???还有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公司正在和相关部门对接,关于价格截止目前没有变动。合同定价也是有政府单位备案的,大家放心。关于是否调整什么时间调整,等确定下来我们会及时通知大家。所有缴费按照正规程序,也会开具相应发票。退一万步讲,政策有变动,也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这是物业工作人员回复的,合同是暂定价格,却声称已经备案!!表示物业费价格还没有变动,也没收到公司的调价通知!物业公司的规定大于国家政策~!!!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请政府领导替百合花园业主做主,要求绿城物业按文件要求作出明确正确答复及按照(2.8物业合同暂定价格—2.31政策规定最高标准)*房屋面积*12个月*4年=应退费用的正确计算方式退返2017、2018、2019年超出部分和2020年违规超额收取部分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