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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古城房子卖后涨价,房主毁约拒签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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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古城房子卖后涨价,房主毁约拒签过户!

    近两年,随着房价大幅上涨,卖房者单方面违约的纠纷逐渐增多,买房者交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装修了房子并入住后,卖房者却要求增加购房款,否则拒不配合过户。
          2013年即墨古城片区拆迁,胡某依法取得两套拆迁安置房屋。2016年10月,胡某与姜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姜某购买胡某一套8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屋,总价款44万元。姜某按合同约定支付胡某购房定金和首付款共计25万元,尾款19万元约定待房屋过户时一次性给付。现古城片区房屋已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胡某却不去办理房产证,要求姜某增加房款或是违约不卖。姜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胡某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
          即墨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姜某已将剩余房款汇入法院账户,履行了支付购房款的义务,胡某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姜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构成违约。姜某要求胡某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价大幅上涨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卖房者亦不能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请求调整交易价格。卖房者因房价上涨而违约的行为,损害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诚信的建设,更是直接导致卖房者不仅要继续履行合同、协助买房者办理过户,还可能要支付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得不偿失。法官提醒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所签合同一定要载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及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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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5 10:54:39 · 山东青岛

        当违约得利大于违约责任的时候

        傻子都知道怎么选,诉讼费才几个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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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5 11:54:06 · 山东青岛

        合同还的履行,诚信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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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5 16:07:31 · 山东青岛

        在有些人眼里,钱才是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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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5 16:38:40 · 山东青岛

        楼上的两位,要是有合法的60万白给,你们要不要?

        有些事儿,不合理但是合法。有时候企业做生意也是这样,割肉止损终止合同也是常有的事儿。

        对于普通人,6万也许也就那么滴了,60万还能不动心的就是圣人了,而且还“真香”

        嘴上圣人多,手上圣人少,话糙理不糙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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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5 18:16:57 · 山东青岛

        涨了就能拼命毁约,跌了是不是就可以不还贷了?
        签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想毁就毁?
        老赖真的可以如此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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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5 18:21:56 · 山东青岛

        合同里有违约条款就按照条款处理,如果没有,法庭支持合同的履行是对的,引导社风良性发展,如果房价大跌,买方违约,两方协调不成,法庭还是应该支持合同履约,市场规律相对法庭来说是不可抗力,但市场行为是可以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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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6 07:43:06 · 山东青岛

        [quote]涨了就能拼命毁约,跌了是不是就可以不还贷了?
        签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想毁就毁?
        老赖真的可以如此任性?[/quote]

        因为违约不还贷,被银行收走房子的又不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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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6 08:25:57 · 山东青岛

        不讲究的人,要不人家做大生意的先看人,诚信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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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6 09:36:12 · 山东青岛

        [quote]楼上的两位,要是有合法的60万白给,你们要不要?

        有些事儿,不合理但是合法。有时候企业做生意也是这样,割肉止损终止合同也是常有的事儿。

        对于普通人,6万也许也就那么滴了,60万还能不动心的就是圣人了,而且还“真香”

        嘴上圣人多,手上圣人少,话糙理不糙哈[/quote]
        你是说单方毁约算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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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6 09:46:26 · 山东青岛

        买房人已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即便最后买房人得不到该房产,也可以申请鉴定房屋现在的市场价值,依法让卖房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即房屋现值与当时合同约定房款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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