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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青岛市内三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未来4个月用气量这样算!
7月5日
青岛曾召开市区天然气配气价格及
相关价格改革听证会。
[color=#AB1942][b]那么天然气价格到底如何调整?[/color][/b]
[color=#AB1942][b]阶梯用气量有何变化?[/color][/b]
权威消息来了!
今天,青报君获悉,
青岛多部门联合出台青岛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
相关价格改革政策。
[color=#AB1942][b]9月1日起,[/color][/b]
[color=#AB1942][b]市内三区居民阶梯用气价格调整,[/color][/b]
[color=#AB1942][b]阶梯用气量也调整![/color][/b]
[color=#AB1942][b]9月-12月用气量计算方法也公布了![/color][/b]
一起来看
↓↓↓
[b][/b]
[b]青岛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政策[/b]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的通知》,出台青岛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相关价格改革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下发的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文件规定,[b][color=#AB1942]核定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高新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88元。[/color][/b]
[b]
[/b]
[color=#AB1942][b]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调整[/b][/color]
现行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至今。详见下表:
[b]阶梯[/b][b]户年用气量(立方米)[/b][b]价格[/b]
[b](元/立方米)[/b][b]一般生活用气[/b][b]采暖用气[/b][b]第一阶梯[/b]0-216(含)0-1016(含)2.9[b]第二阶梯[/b]216-336(含)1016-1136(含)3.48[b]第三阶梯[/b]336以上1136以上4.35
调整后,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以[b][color=#AB1942]年度用气量[/color][/b]为计算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b][color=#AB1942]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color][/b]。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燃气经营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此外,对燃气经营企业管网延伸至崂山、城阳区部分区域的价格政策调整实施时间由所在区政府结合本区居民用气价格改革进度具体确定。
[color=inherit][b][i]1[/i][/b][/color]普通居民用户
此次出台的市内三区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政策,充分吸收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的合理化意见,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制度仍为三个阶梯,[b][color=#AB1942]并适当增加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color][/b]。
市内三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表
(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
[b]阶梯[/b][b]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b][b] 价格[/b]
[b](元/立方米)[/b][b]第一阶梯[/b]0-228(含)3.25[b]第二阶梯[/b]228-348(含)3.83[b]第三阶梯[/b]348以上4.70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3.54
[color=inherit][b][i]2[/i][/b][/color]独立采暖用户
对市内三区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适当增加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取消第三阶梯。
市内三区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用气价格表
(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
[b]阶梯[/b][b]户年用气量(立方米)[/b] [b] 价格[/b]
[b](元/立方米)[/b][b]第一阶梯[/b]0-1200(含)3.25[b]第二阶梯[/b]1200以上3.83
此外,还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
↓↓↓
一是对市内三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用气继续给予补贴,[b][color=#AB1942]补贴标准由现行每年108元调整为158.40元[/color][/b]。
二是对市内三区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非经营性用气不实行阶梯价格,调整后为[b][color=#AB1942]每立方米3.54元[/color][/b][b][color=#AB1942],[/color][/b][b][color=#AB1942]不允许上浮,下浮不限。[/color][/b]
三是[b][color=#AB1942]一户多人口政策[/color][/b]。每户按4人计算,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年增加60立方米气量基数。
关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和一户多人口家庭的认定程序等事宜,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简化手续、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本通知实施前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新政策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
那么今年9月-12月的
居民用气阶梯气量如何计算?
通知里也说的明明白白
↓↓↓
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居民用气阶梯气量按以下用气量计算,即:
[b][color=#AB1942]第一阶梯用气量不超过76立方米(含),第二阶梯用气量76-116立方米(含),第三阶梯用气量为116立方米以上。[/color][/b]
[color=#AB1942][b]调整后,[/b][/color]
[color=#AB1942][b]市内三区居民天然气用费变化[/b][/color]
[color=#AB1942][b]将在9月或10月的抄表单上有所体现。[/b][/color]
[b][color=#AB1942]扩散,[/color][/b][b][/b]
[b][color=#AB1942]把消息告诉身边人![/color][/b][b][color=#AB1942][/b][/color]
青岛曾召开市区天然气配气价格及
相关价格改革听证会。
[color=#AB1942][b]那么天然气价格到底如何调整?[/color][/b]
[color=#AB1942][b]阶梯用气量有何变化?[/color][/b]
权威消息来了!
今天,青报君获悉,
青岛多部门联合出台青岛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
相关价格改革政策。
[color=#AB1942][b]9月1日起,[/color][/b]
[color=#AB1942][b]市内三区居民阶梯用气价格调整,[/color][/b]
[color=#AB1942][b]阶梯用气量也调整![/color][/b]
[color=#AB1942][b]9月-12月用气量计算方法也公布了![/color][/b]
一起来看
↓↓↓
[b][/b]
[b]青岛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政策[/b]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的通知》,出台青岛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相关价格改革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下发的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文件规定,[b][color=#AB1942]核定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高新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88元。[/color][/b]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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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AB1942][b]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调整[/b][/color]
现行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至今。详见下表:
[b]阶梯[/b][b]户年用气量(立方米)[/b][b]价格[/b]
[b](元/立方米)[/b][b]一般生活用气[/b][b]采暖用气[/b][b]第一阶梯[/b]0-216(含)0-1016(含)2.9[b]第二阶梯[/b]216-336(含)1016-1136(含)3.48[b]第三阶梯[/b]336以上1136以上4.35
调整后,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以[b][color=#AB1942]年度用气量[/color][/b]为计算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b][color=#AB1942]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color][/b]。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燃气经营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此外,对燃气经营企业管网延伸至崂山、城阳区部分区域的价格政策调整实施时间由所在区政府结合本区居民用气价格改革进度具体确定。
[color=inherit][b][i]1[/i][/b][/color]普通居民用户
此次出台的市内三区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政策,充分吸收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的合理化意见,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制度仍为三个阶梯,[b][color=#AB1942]并适当增加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color][/b]。
市内三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表
(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
[b]阶梯[/b][b]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b][b] 价格[/b]
[b](元/立方米)[/b][b]第一阶梯[/b]0-228(含)3.25[b]第二阶梯[/b]228-348(含)3.83[b]第三阶梯[/b]348以上4.70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3.54
[color=inherit][b][i]2[/i][/b][/color]独立采暖用户
对市内三区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适当增加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取消第三阶梯。
市内三区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用气价格表
(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
[b]阶梯[/b][b]户年用气量(立方米)[/b] [b] 价格[/b]
[b](元/立方米)[/b][b]第一阶梯[/b]0-1200(含)3.25[b]第二阶梯[/b]1200以上3.83
此外,还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
↓↓↓
一是对市内三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用气继续给予补贴,[b][color=#AB1942]补贴标准由现行每年108元调整为158.40元[/color][/b]。
二是对市内三区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非经营性用气不实行阶梯价格,调整后为[b][color=#AB1942]每立方米3.54元[/color][/b][b][color=#AB1942],[/color][/b][b][color=#AB1942]不允许上浮,下浮不限。[/color][/b]
三是[b][color=#AB1942]一户多人口政策[/color][/b]。每户按4人计算,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年增加60立方米气量基数。
关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和一户多人口家庭的认定程序等事宜,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简化手续、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本通知实施前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新政策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
那么今年9月-12月的
居民用气阶梯气量如何计算?
通知里也说的明明白白
↓↓↓
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居民用气阶梯气量按以下用气量计算,即:
[b][color=#AB1942]第一阶梯用气量不超过76立方米(含),第二阶梯用气量76-116立方米(含),第三阶梯用气量为116立方米以上。[/color][/b]
[color=#AB1942][b]调整后,[/b][/color]
[color=#AB1942][b]市内三区居民天然气用费变化[/b][/color]
[color=#AB1942][b]将在9月或10月的抄表单上有所体现。[/b][/color]
[b][color=#AB1942]扩散,[/color][/b][b][/b]
[b][color=#AB1942]把消息告诉身边人![/color][/b][b][color=#AB1942][/b][/col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