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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嘉华保险代理分公司委托无证人员开展保险销售活动受罚

23日,从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获悉,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烟台莱山分公司(下称“青岛嘉华莱山分公司”)日前遭受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分局,处罚内容为: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该公司违法事实为:与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个人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正)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开展保险销售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
青岛嘉华莱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徐海蛟。经济导报记者进一步调查获悉,从该公司的具体违法行为来看,2018年3月,青岛嘉华莱山分公司与海阳君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21家车行的工作人员合作开展保险业务。截至检查日,青岛嘉华莱山分公司未与上述车行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协议;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青岛嘉华莱山分公司委托李琳等8名业务人员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截至检查日,上述8人未在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管理子系统中登记,未持有执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