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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一“十佳律师”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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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一“十佳律师”被曝光
3月7日的北京青年报曝光了发生在山东青岛中级法院庭审现场的一起尴尬事,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年启在法庭上为被告村委会代理案子,没想到村主任当庭却称村里并没请过他担任代理律师。
这是怎么一回事?土红薯进行了进一步了解。
爆料丨律师出现在法庭村里却说没聘请
“这个案件真的很奇怪,没有得到授权的律师出现在法庭上代理应诉,还直接被村委会主任拒绝。”作为原告,山东省青岛市广丰典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焕臣向北青报记者爆料称,看到“对方律师”和被告方负责人“掐”了起来,他也有些摸不着头脑,“(那个)村主任林建峰对律师的举动和发言提出反对并要求法庭记录在案。
李焕臣回忆说,2月20日上午9点半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法庭核对当事人身份的时候,“对方律师”李年启向法庭递交了作为前东城村村委会代理律师的授权委托手续。法官发现授权委托书上法定代表人签名处没有签字,便念叨了一下,被庭上前东城村的法定代表人、村委会主任林建峰听到了,林建峰当即向法庭提出,“村委会从来没有委托过律师,他本人也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签字,他此前跟李年启律师不认识。”并称村委会的全体成员都在法庭上,可以证实,村委会从没开会研究过聘请代理律师。
但是,在接下来法官问两被告有什么意见、有什么证据提交时,李年启律师还说他代表两被告发表意见、提交证据。林建峰对此提出抗议,对法官再次表示这个律师他不认识,这个律师发表的意见不能代表他们村,并要求法官给记录在案。
李焕臣向土红薯介绍,在当天下午开庭的另外一起前东城村村委会做被告的案件中又出现了李年启律师未经前东城村村委会的合法委托授权依然以前东城村村委会代理律师名义出庭应诉的事。林建峰发现后十分气愤,他向法庭提出,他们村没有委托这个律师,作为村委会主任、法定代表人,他不认识这个律师。见此,李年启律师提出了休庭。
林建峰向土红薯证实,在2月20日村里确有两起案件在青岛市中级法院开庭,在这两起案件中,李年启律师都没有合法取得村委会的授权委托却以村委会的代理律师身份出庭应诉。
林建峰在接受采访时向北青报记者表示,“我是村主任,是村里的法定代表人,我都不知道村里什么时候聘请了律师。要是真的请了,他(也)应该向我了解一下情况才对呀,可事实上我们之间根本没见过面。”
回应丨“授权委托”有公章没签字是否合法等法庭确认
李年启是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土红薯通过网上检索了解到,该律师所在新闻媒体上的宣传材料中介绍李年启,称他多年从事律师工作,并多次被誉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即墨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即墨区“青年岗位能手”、即墨区十佳律师等。
北青报记者电话联系上被指强行“代理”案件的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年启。李律师表示,2018年的时候,经过村里两委班子开会表决,他被村里聘为法律顾问,在村里成为被告之后,他拿到了盖有村里公章的授权委托,但上面确实没有村主任的签字。
对于李年启被聘请为村里的法律顾问一事,村主任林建峰回应说,街道办事处此前曾提出要为村里聘请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法律顾问,但没有提到过李年启,“2018年五六月份,村两委班子就聘请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当法律顾问一事开过一次会,三名村委会成员全部反对,会后又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村民代表也全票反对。村委会从来没有办理过聘请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法律顾问的手续。”
“那个授权委托上的公章是村里会计盖的,由街道办事处送来的,这个案子已经延期开庭,目前我的手续是否合乎要求,法庭正在调查,现在还没有定论。”李律师表示,委托书上的公章肯定是真的,可以接受有关部门的鉴定,不过目前他已经得知村里和自己的代理意见不一致,如果法庭认为合乎要求他将继续代理此案,如果认为不符合,则将不会继续代理。
林建峰向土红薯介绍说,他就此问过村里会计,但是村里会计明确否认公章是他盖的。林建峰表示,具体授权委托手续是谁给办的,他还不清楚,他是村主任,村里的法定代表人,即使是村会计给办的,或者是其他人给办的,都是无效的,他不认可。
说法丨签名盖章缺一不可当事人不认即解除
土红薯注意到,李年启律师提交给法庭的授权委托书上列明的代理权限包括代为参加诉讼、有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等。
有前东城村村民对土红薯说,2月20日开庭的两个官司,前东城村被起诉清偿、赔偿的数额共有6000多万元,其中青岛广丰典当有限公司诉前东城村和环秀街道办、第三人豪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中诉称第三人欠其款额高达1个多亿未还,要不是林建峰接到法院电话出庭才意外发现了李年启律师越权代理的事,后果对前东城村将不堪设想。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知名律师徐昕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根据该规定,授权委托书只要盖章或者由委托人签名,两者具备其一即可。
徐教授补充说,委托人分为公民个人和法人单位。《民事诉讼法》没有细分公民个人和法人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情况,所以笼统规定了委托人要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布的文书样式中,则细分了委托人分别是公民个人和法人单位的情况在授权委托书上是签名还是盖章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诉讼代理人用)》文书样式,必须有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在委托单位落款处必须有公章和签名。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应诉通知书中明确要求,“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应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具体到本案,没有得到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则该律师就没有代理资格。另外,村主任作为村里的负责人参与诉讼,当庭不认可“委托律师”的代理资格,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已经解除委托。
青岛即墨一“十佳律师”被曝光
3月7日的北京青年报曝光了发生在山东青岛中级法院庭审现场的一起尴尬事,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年启在法庭上为被告村委会代理案子,没想到村主任当庭却称村里并没请过他担任代理律师。
这是怎么一回事?土红薯进行了进一步了解。
爆料丨律师出现在法庭村里却说没聘请
“这个案件真的很奇怪,没有得到授权的律师出现在法庭上代理应诉,还直接被村委会主任拒绝。”作为原告,山东省青岛市广丰典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焕臣向北青报记者爆料称,看到“对方律师”和被告方负责人“掐”了起来,他也有些摸不着头脑,“(那个)村主任林建峰对律师的举动和发言提出反对并要求法庭记录在案。
李焕臣回忆说,2月20日上午9点半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法庭核对当事人身份的时候,“对方律师”李年启向法庭递交了作为前东城村村委会代理律师的授权委托手续。法官发现授权委托书上法定代表人签名处没有签字,便念叨了一下,被庭上前东城村的法定代表人、村委会主任林建峰听到了,林建峰当即向法庭提出,“村委会从来没有委托过律师,他本人也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签字,他此前跟李年启律师不认识。”并称村委会的全体成员都在法庭上,可以证实,村委会从没开会研究过聘请代理律师。
但是,在接下来法官问两被告有什么意见、有什么证据提交时,李年启律师还说他代表两被告发表意见、提交证据。林建峰对此提出抗议,对法官再次表示这个律师他不认识,这个律师发表的意见不能代表他们村,并要求法官给记录在案。
李焕臣向土红薯介绍,在当天下午开庭的另外一起前东城村村委会做被告的案件中又出现了李年启律师未经前东城村村委会的合法委托授权依然以前东城村村委会代理律师名义出庭应诉的事。林建峰发现后十分气愤,他向法庭提出,他们村没有委托这个律师,作为村委会主任、法定代表人,他不认识这个律师。见此,李年启律师提出了休庭。
林建峰向土红薯证实,在2月20日村里确有两起案件在青岛市中级法院开庭,在这两起案件中,李年启律师都没有合法取得村委会的授权委托却以村委会的代理律师身份出庭应诉。
林建峰在接受采访时向北青报记者表示,“我是村主任,是村里的法定代表人,我都不知道村里什么时候聘请了律师。要是真的请了,他(也)应该向我了解一下情况才对呀,可事实上我们之间根本没见过面。”
回应丨“授权委托”有公章没签字是否合法等法庭确认
李年启是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土红薯通过网上检索了解到,该律师所在新闻媒体上的宣传材料中介绍李年启,称他多年从事律师工作,并多次被誉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即墨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即墨区“青年岗位能手”、即墨区十佳律师等。
北青报记者电话联系上被指强行“代理”案件的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年启。李律师表示,2018年的时候,经过村里两委班子开会表决,他被村里聘为法律顾问,在村里成为被告之后,他拿到了盖有村里公章的授权委托,但上面确实没有村主任的签字。
对于李年启被聘请为村里的法律顾问一事,村主任林建峰回应说,街道办事处此前曾提出要为村里聘请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法律顾问,但没有提到过李年启,“2018年五六月份,村两委班子就聘请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当法律顾问一事开过一次会,三名村委会成员全部反对,会后又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村民代表也全票反对。村委会从来没有办理过聘请文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法律顾问的手续。”
“那个授权委托上的公章是村里会计盖的,由街道办事处送来的,这个案子已经延期开庭,目前我的手续是否合乎要求,法庭正在调查,现在还没有定论。”李律师表示,委托书上的公章肯定是真的,可以接受有关部门的鉴定,不过目前他已经得知村里和自己的代理意见不一致,如果法庭认为合乎要求他将继续代理此案,如果认为不符合,则将不会继续代理。
林建峰向土红薯介绍说,他就此问过村里会计,但是村里会计明确否认公章是他盖的。林建峰表示,具体授权委托手续是谁给办的,他还不清楚,他是村主任,村里的法定代表人,即使是村会计给办的,或者是其他人给办的,都是无效的,他不认可。
说法丨签名盖章缺一不可当事人不认即解除
土红薯注意到,李年启律师提交给法庭的授权委托书上列明的代理权限包括代为参加诉讼、有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等。
有前东城村村民对土红薯说,2月20日开庭的两个官司,前东城村被起诉清偿、赔偿的数额共有6000多万元,其中青岛广丰典当有限公司诉前东城村和环秀街道办、第三人豪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中诉称第三人欠其款额高达1个多亿未还,要不是林建峰接到法院电话出庭才意外发现了李年启律师越权代理的事,后果对前东城村将不堪设想。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知名律师徐昕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根据该规定,授权委托书只要盖章或者由委托人签名,两者具备其一即可。
徐教授补充说,委托人分为公民个人和法人单位。《民事诉讼法》没有细分公民个人和法人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情况,所以笼统规定了委托人要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布的文书样式中,则细分了委托人分别是公民个人和法人单位的情况在授权委托书上是签名还是盖章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诉讼代理人用)》文书样式,必须有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在委托单位落款处必须有公章和签名。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应诉通知书中明确要求,“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应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具体到本案,没有得到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则该律师就没有代理资格。另外,村主任作为村里的负责人参与诉讼,当庭不认可“委托律师”的代理资格,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已经解除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