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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区人社局不作为乱作为!拒绝对环卫工人的工亡事实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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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区人社局不作为乱作为!拒绝对环卫工人的工亡事实出具证明

    [b][size=5][color=#FF0000]        2017年11月27日,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明知受害人即墨市环卫中心环卫工人因工伤已于2017年11月15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医治无效死亡的事实情况下,仍然出具《工伤认定书》将其认定为工伤而非工亡,并告知家属《工伤认定书》一样可作为工亡赔偿的有效依据,无需将“工伤”改为“工亡”。[/size][/color][/b]
    [b][size=5][color=#FF0000]        即墨仲裁对此不予认可,要求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因工死亡证明,并驳回了家属的工亡待遇裁决申请,现本案已起诉至法院,法院也提出需要人社局出具的因工死亡证明,若不能提供法院的判决结果将与仲裁一致。经过家属“跑断腿,磨破嘴”式的投诉及信访,人社局才作出书面答复意见,仍拒绝出具因工死亡证明,并表示因工死亡认定不属于人社局认定范围。该认定的工亡将其认定为工伤,即墨区人社局是否属于乱作为!!!该出具“因工死亡证明”拒绝出具,并声称该证明不属于人社局出具范围,即墨区人社局是否属于不作为!!!即墨市环卫中心是事业单位,不给职工投保发生工亡拒绝赔偿工亡待遇,老百姓告公家部门是不是真的难于登天!!!该出的证明不出、乱出,部门之间有没有袒护之嫌???现在政府倡导的“一次办好”,真的是一次就能给老百姓办好了吗?在某些层面上是否存在办完即可,管你百姓冤不冤屈不屈,你有能耐就去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起诉,最后,老百姓能得几个好?烦请广大网民朋友帮忙转发监督,促有关部门给我们死者家属一个合法合理的证明和判决!跪谢!!![/size][/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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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9 21:52:22 · 山东青岛

        顶,希望给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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