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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8年!即墨区城乡低保再提标,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城乡一体”
[size=5]近日,即墨区低保提标文件正式出台。自2018年4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b]660元[/b];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5880元(490元/人/月)调整为每人每年[b]7920元[/b](每人每月660元)。经过此次提标,全区城市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实现“双线合一”,低保救助“城乡一体”目标提前完成。[/size]
[size=5]目前,我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已与青岛市实现并轨,全区社会救助水平得到全面提高。[/size]
[size=5]文件对城乡低保家庭中分类救助的标准也做了规定:[/size]
[size=5][b]1、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b]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年2616元(218元/月/人),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992元(166元/月/人),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368元(114元/月/人)。[/size]
[size=5][b]2、城市低保中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标准。[/b]城市低保中的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标准等同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size]
[size=5][b]3、城乡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b]城市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户每年2400元(200元/月/户),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户每年1980元(165元/月/户)。[/size]
[size=5]文件对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也做了同步规定,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5倍给予保障。[/size]
[size=5]低保提标作为2018年即墨区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之一,是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强机制”的要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实现对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即墨区民政局)[/size]
[size=5]目前,我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已与青岛市实现并轨,全区社会救助水平得到全面提高。[/size]
[size=5]文件对城乡低保家庭中分类救助的标准也做了规定:[/size]
[size=5][b]1、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b]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年2616元(218元/月/人),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992元(166元/月/人),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368元(114元/月/人)。[/size]
[size=5][b]2、城市低保中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标准。[/b]城市低保中的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标准等同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size]
[size=5][b]3、城乡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b]城市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户每年2400元(200元/月/户),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户每年1980元(165元/月/户)。[/size]
[size=5]文件对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也做了同步规定,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5倍给予保障。[/size]
[size=5]低保提标作为2018年即墨区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之一,是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强机制”的要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实现对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即墨区民政局)[/siz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