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0
- 帖子:0
- 精华:0
- 注册时间:
- +关注
民政局的结婚登记照相处 欺骗消费者照相复印收158
2017年8月28日是传统情人节7.7七夕,我和栾燕燕一起结婚领证, 走到结婚登记处楼下,有三个人都上前围着说里面是民政局的, 进到院里还有一个戴口罩的女的也说结婚登记去那个屋里录入信息。 这里是民政局办的,其它地方的都不好用。我们进去后里面的人就把身份证户口簿收上去了。 然后就让我们交158元钱,给我开收款收据158元。 上面有即墨市婚姻服务中心的公章。 然后我们排队等着就照了个照片,给了一个复印件。没有其它项目。我想问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和哪条法律规定民政局可以收费158元照相和复印。
这难道是民政局和商人勾结了骗老百姓的钱。
这难道是民政局和商人勾结了骗老百姓的钱。
- 帖子:0
- 精华:0
- 注册时间:
- +关注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你对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即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登记处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减半)征收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婚姻登记工本费(9元/对),不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所提到的婚姻服务收费并不是婚姻登记处,婚姻服务收费项目由婚姻服务中心收取。
2、该服务中心是为方便当事人而成立的婚姻服务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婚姻登记处无隶属关系。收费标准为照相30元/版(四张)、复印身份证户口本2元/对(登记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证盒15元/个(结婚证盒2个、颁证盒1个,共3个45元)、颁证46元/对(宣誓仪式刻录光盘)、编辑制作36元/对(对颁证光盘进行编辑),所有婚姻服务收费项目均在大厅明码公示,标有“婚姻服务 自愿选择”的提醒,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并签订《自愿选择服务签单》。婚姻登记处早已在院内、候登大厅咨询台及婚姻登记室醒目位置设立了“婚姻登记处办公楼周边商户及院内照相复印均属个体经营,请相互告知!”“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照相复印属婚姻服务中心,与婚姻登记处无隶属关系,当事人选择婚姻服务项目请根据本人意愿填写《自愿选择服务签单》”的温馨提示牌。不存在因当事人不接受服务而不予结婚登记的现象。
3、当事人所交158元的费用共包括照相、复印、证盒、宣誓刻录光盘、编辑制作共五项,但自己只接受了照相和复印两项服务业务,其他服务项目的费用可以到服务中心退还。
为便于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落实情况,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如有不便,请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87556167.
1、婚姻登记处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减半)征收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婚姻登记工本费(9元/对),不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所提到的婚姻服务收费并不是婚姻登记处,婚姻服务收费项目由婚姻服务中心收取。
2、该服务中心是为方便当事人而成立的婚姻服务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婚姻登记处无隶属关系。收费标准为照相30元/版(四张)、复印身份证户口本2元/对(登记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证盒15元/个(结婚证盒2个、颁证盒1个,共3个45元)、颁证46元/对(宣誓仪式刻录光盘)、编辑制作36元/对(对颁证光盘进行编辑),所有婚姻服务收费项目均在大厅明码公示,标有“婚姻服务 自愿选择”的提醒,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并签订《自愿选择服务签单》。婚姻登记处早已在院内、候登大厅咨询台及婚姻登记室醒目位置设立了“婚姻登记处办公楼周边商户及院内照相复印均属个体经营,请相互告知!”“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照相复印属婚姻服务中心,与婚姻登记处无隶属关系,当事人选择婚姻服务项目请根据本人意愿填写《自愿选择服务签单》”的温馨提示牌。不存在因当事人不接受服务而不予结婚登记的现象。
3、当事人所交158元的费用共包括照相、复印、证盒、宣誓刻录光盘、编辑制作共五项,但自己只接受了照相和复印两项服务业务,其他服务项目的费用可以到服务中心退还。
为便于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落实情况,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如有不便,请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87556167.
- 帖子:0
- 精华:0
- 注册时间:
- +关注
- 帖子:0
- 精华:0
- 注册时间:
- +关注
- 帖子:3
- 精华:0
- 注册时间:
- +关注
- 帖子:4
- 精华:0
- 注册时间:
- +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