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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公路局开展2017年路政宣传月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这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5月24日,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即墨分局路政执法部门在城区墨河公园、乡镇集市开展了“爱护公路 服务出行”2017路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宣传普及公路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为公众平安出行提供安全保障。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有关领导到现场进行了观摩指导。
为加强本次活动宣传力度,即墨分局路政科、路政大队、团委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在市区人员流动密集的墨河公园入口处设立主会场,组织青年志愿者向市民发放《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条例》、《山东省超员和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爱护公路 服务出行”手提袋等宣传材料,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咨询。与此同时,路政大队派驻基层公路站中队执法人员还在大信镇、灵山镇农贸集市针对占路摆摊经营等违法行为向商贩发放了《不要在公路上摆摊》的警示材料,通过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占路摆摊存在安全隐患,并保证以后不再占用公路摆摊。除此之外,该局路政部门还在下设各公路站、路政服务大厅、204国道、留村立交桥、鳌东线马山路口、汽车站、威即线立交桥、铜马广场、墨河公园广场悬挂爱护公路宣传横幅40余条,在全市重要路段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随着夏季麦收时节临近,公路局路政大队将结合占路打场晒粮等危害自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为广大市民打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
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5月24日,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即墨分局路政执法部门在城区墨河公园、乡镇集市开展了“爱护公路 服务出行”2017路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宣传普及公路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为公众平安出行提供安全保障。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有关领导到现场进行了观摩指导。
为加强本次活动宣传力度,即墨分局路政科、路政大队、团委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在市区人员流动密集的墨河公园入口处设立主会场,组织青年志愿者向市民发放《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条例》、《山东省超员和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爱护公路 服务出行”手提袋等宣传材料,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咨询。与此同时,路政大队派驻基层公路站中队执法人员还在大信镇、灵山镇农贸集市针对占路摆摊经营等违法行为向商贩发放了《不要在公路上摆摊》的警示材料,通过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占路摆摊存在安全隐患,并保证以后不再占用公路摆摊。除此之外,该局路政部门还在下设各公路站、路政服务大厅、204国道、留村立交桥、鳌东线马山路口、汽车站、威即线立交桥、铜马广场、墨河公园广场悬挂爱护公路宣传横幅40余条,在全市重要路段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随着夏季麦收时节临近,公路局路政大队将结合占路打场晒粮等危害自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为广大市民打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