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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开审查―化解工友矛盾
近日,即墨市检察院启动听证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赵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无社会危险性,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赵某与被害人周某是老乡,同在工地务工。3月的一天,赵某的弟弟因琐事与周某发生争执,赵某担心弟弟受欺负伸手将周某摔成轻伤。承办检察官初步审查后,发现赵某和周某均有和解的意愿。为进一步查清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及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经向分管领导汇报决定依法启动听证程序。
犯罪嫌疑人的哥哥及被害人接到听证通知后于听证前一日从日照赶到即墨。公安机关办案人、被害人周某、犯罪嫌疑人赵某及其近亲属参加听证。犯罪嫌疑人赵某见到远道而来的哥哥后当场号啕大哭,为自己的过激行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而深感懊悔。听证期间双方当事人明确表达老乡关系想和解的意愿,赵某的哥哥与被害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款当场交付。办案人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以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无社会危险性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办案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办案人继而举行了检察宣告,当场宣布了对赵某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亲历听证会,当场见证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意愿,对检察机关的不批准逮捕决定表示同意,不申请复议复核;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双方都表示满意并对检察机关充满感激。
截止目前,即墨市院共对80余起审查逮捕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查70余起,适用听证程序审查3起,通过公开审查,双方当事人和解后不批准逮捕8起。
据悉,该院创新推出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办案模式,使审查逮捕工作从封闭审理走向公开审查,全面听取意见,兼听则明,进一步增强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成为该院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提高司法公信力、打造“公信型检察院”的一项特色工作。
犯罪嫌疑人赵某与被害人周某是老乡,同在工地务工。3月的一天,赵某的弟弟因琐事与周某发生争执,赵某担心弟弟受欺负伸手将周某摔成轻伤。承办检察官初步审查后,发现赵某和周某均有和解的意愿。为进一步查清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及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经向分管领导汇报决定依法启动听证程序。
犯罪嫌疑人的哥哥及被害人接到听证通知后于听证前一日从日照赶到即墨。公安机关办案人、被害人周某、犯罪嫌疑人赵某及其近亲属参加听证。犯罪嫌疑人赵某见到远道而来的哥哥后当场号啕大哭,为自己的过激行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而深感懊悔。听证期间双方当事人明确表达老乡关系想和解的意愿,赵某的哥哥与被害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款当场交付。办案人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以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无社会危险性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办案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办案人继而举行了检察宣告,当场宣布了对赵某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亲历听证会,当场见证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意愿,对检察机关的不批准逮捕决定表示同意,不申请复议复核;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双方都表示满意并对检察机关充满感激。
截止目前,即墨市院共对80余起审查逮捕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查70余起,适用听证程序审查3起,通过公开审查,双方当事人和解后不批准逮捕8起。
据悉,该院创新推出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办案模式,使审查逮捕工作从封闭审理走向公开审查,全面听取意见,兼听则明,进一步增强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成为该院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提高司法公信力、打造“公信型检察院”的一项特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