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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了:12月1日起,这类产品不得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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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了:12月1日起,这类产品不得继续销售!

    [b][color=#3366CC]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相关CCC认证证书将全部注销或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5〕144号)关于“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的要求,为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要严格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也提示广大消费者购车时要及时查询CCC认证证书有效性,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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