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即墨论坛

    客服电话 0532-88595666

    • 移动端

      扫码访问

      移动端app下载
      即墨信息港

    • 微信端

      扫码访问

      微信公众平台:
      火鸟门户

      小程序:
      火鸟门户

    • 0
    • 0

    即墨开始整治!多个外卖小哥被查处!

    帖子:0
    精华:0
    注册时间:
    +关注

    xxx-xxx-xxx

    即墨开始整治!多个外卖小哥被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快递、外卖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即墨交警持续开展快递外卖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b]约谈监管 确保加强源头治理[/b]

    [color=rgba]即墨交警强化源头管理,定期召开外卖、快递行业交通安全约谈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配送人员及车辆监管力度,规范配送车辆的使用和停放,确保骑手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发生。[/color]


    [b]宣传教育 确保宣传效果广泛化[/b]
    [color=rgba]宣传民警深入外卖、快递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从业人员面对面交流,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多角度宣传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驾车打电话、随意变更车道、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强调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引导从业人员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color]



    [b]集中整治确保秩序管控高压化[/b]
    [color=rgba]根据辖区道路交通流量实际情况,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偶然性、随意性等特点,以从业车辆出行高峰期为重点整治时段,加强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color]


    [b]案例一[/b]
    10月13日,鹤山路中队执勤民警在惠欣路路口执勤时,将未戴头盔外卖员时某查获。经询问,时某称为兼职干外卖,着急送餐未戴头盔。民警对时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b]案例二[/b]
    10月13日,岙兰路中队执勤民警在通济街与惠欣路路口执勤时,将逆行的外卖员刘某查获。经询问,刘某称为节省时间,就抄近路逆行去送餐。民警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b]案例三[/b]

    10月13日,文化路中队执勤民警在文峰路路口执勤时,将未佩戴头盔的快递配送员李某查获。经询问,李某称快递驿站就在不远处,觉得戴头盔太麻烦。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b]案例四[/b]
    10月14日,北站中队执勤民警在青威路与石林三路路口执勤时,将闯红灯的外卖员周某某查获。经询问,周某某称为兼职干外卖,因为怕订单超时着急送餐,于是无视信号,灯闯红灯通行。民警对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b]交警提醒[/b]

    [color=#0C0C0C]安全头盔是个宝,骑乘车时要戴好!当意外发生时,驾驶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减缓头部受伤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生命安全。注意,戴头盔时只有系好搭扣才能起到保护作用。[/color]

    [b]《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b]
    [b]第五十六条 规定:[/b]
    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b]第六十九条规定:[/b]
    有违反本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color=#CF412B][b]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color][/b]

    [color=#CF412B][b]不按规定佩戴头盔[/color][/b]
    [color=#CF412B][b]如果不能现场纠正[/color][/b]
    [color=#000000][color=#000000]首次[/color][/color][color=#000000][color=#000000]违法处[/color][/color][color=#000000][b][color=#000000]20元[/color][/color][/b][color=#000000][color=#000000]罚款![/color][/color]
    [color=#000000][color=#000000]再次[/color][/color][color=#000000][color=#000000]违法处[/color][/color][color=#000000][b][color=#000000]50元[/color][/color][/b][color=#000000][color=#000000]罚款![/color][/color]

    0人已对本文进行打赏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确认支付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

        打赏金额{{ds_num}}
        打赏最多不超过100元,打赏须知

        收银台

        订单总价0.00

        剩余支付时间:000000

        手机扫码支付

        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其他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