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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润通润园物业“硬核催费”:业主休假3天,回家遭遇水表阀门被破坏断水
十一假期本是全家团圆游玩的愉快时光,但在即墨区通济新区城马路润通润园小区的业主,却在返程回家后却被气的头顶冒火—家中自来水被物业私自切断,楼道口水表处的红色阀门被人为破坏,业主质问物业而物业给出的理由,是因为业主未缴纳物业费,言外之意,这是对“欠费业主”的“惩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限制业主正常生活,而润通润园小区青岛润晟物业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法律规定,更背离了“服务业主、维护小区秩序”的核心职责。
业主强调,“不交物业费并非业主恶意拖欠,而是物业长期不作为在先”,作为小区居民,按时缴纳物业费本是应尽义务,可当物业未能履行基本职责——无论是小区环境维护、公共设施检修,还是日常服务响应都大打折扣。
业主暂缓缴费,本是希望通过合理方式督促物业改进服务,却没想到物业跳过沟通协商,直接用破坏公共设施、切断业主生活用水的方式“催费”,不仅无视业主的基本生活权益。
况且楼道水表处的阀门属于公共设施,物业本应负责维护,如今却将其作为“催费工具”肆意破坏,既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暴露了自身服务意识的缺失与管理的混乱,更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更值得追问的是,作为辖区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通济新区街道办事处是否尽到了法定职责?根据规定,街道办负有物业管理服务监管、居民矛盾调解、违规行为查处等明确责任 。
当物业长期不作为引发业主不满,当极端催费手段直接影响居民基本生活,街道办的监管何在?调解机制为何未能启动?对这类明显的违规行为,又为何未及时介入制止?
希望此次润通润园小区的“断水事件”,能得到即墨区相关部门的重视——及时介入调查,一方面,督促物业立即修复被破坏的阀门,恢复业主正常用水;另一方面,对物业这种“以断水催费”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明确责任,让物业回归“服务者”的本位,而非“管理者”的霸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限制业主正常生活,而润通润园小区青岛润晟物业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法律规定,更背离了“服务业主、维护小区秩序”的核心职责。
业主强调,“不交物业费并非业主恶意拖欠,而是物业长期不作为在先”,作为小区居民,按时缴纳物业费本是应尽义务,可当物业未能履行基本职责——无论是小区环境维护、公共设施检修,还是日常服务响应都大打折扣。
业主暂缓缴费,本是希望通过合理方式督促物业改进服务,却没想到物业跳过沟通协商,直接用破坏公共设施、切断业主生活用水的方式“催费”,不仅无视业主的基本生活权益。
况且楼道水表处的阀门属于公共设施,物业本应负责维护,如今却将其作为“催费工具”肆意破坏,既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暴露了自身服务意识的缺失与管理的混乱,更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更值得追问的是,作为辖区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通济新区街道办事处是否尽到了法定职责?根据规定,街道办负有物业管理服务监管、居民矛盾调解、违规行为查处等明确责任 。
当物业长期不作为引发业主不满,当极端催费手段直接影响居民基本生活,街道办的监管何在?调解机制为何未能启动?对这类明显的违规行为,又为何未及时介入制止?
希望此次润通润园小区的“断水事件”,能得到即墨区相关部门的重视——及时介入调查,一方面,督促物业立即修复被破坏的阀门,恢复业主正常用水;另一方面,对物业这种“以断水催费”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明确责任,让物业回归“服务者”的本位,而非“管理者”的霸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