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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绝社保卡外借!从法律规定看为何“这个忙不能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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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xx-xxx

    拒绝社保卡外借!从法律规定看为何“这个忙不能帮”

    市民李先生提问:

    朋友生病想用我的社保卡,帮个忙应该没问题吧?



    这个忙可真不能帮!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是专属于你的“健康身份证”,只能本人就医使用。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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