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0
- 帖子:0
- 精华:0
- 注册时间:
- +关注
即墨第三人民医院消防隐患曝光:制度悬空、能力缺位,医疗安全不容失守
医院就是最后一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在人员密集、弱势群体多、火灾危险性大的情况下,消防工作必须做到最好。
和一般的场所相比起来,医院是人流量大、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地方,在没有足够的防护设施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消防检查发现青岛市即墨区第三人民医院存在两个主要的消防安全问题:一是缺少规章制度,二是人员应急能力不足,两者一起作用之下使本来就比较薄弱的医院消防安全体系出现了严重的漏洞,并且给病人和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检查核实,青岛市即墨区第三人民医院未依法提供消防安全制度,未建立完善、规范、可落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且要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制度为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标准和依据,并且也是进行各种消防活动的基础。对医院来说,在日常防火巡查中加强管理,在用火用电方面严格控制,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的同时还要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并且要形成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来应对突发事件。
该院没有专门的消防安全制度,说明消防工作的标准没有统一,流程也没有规范,没有责任也没有监督,在日常防火管理上完全处于“自由主义”的状态,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风险控制完全缺失,属于典型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法履职不力的行为。
除了制度层面的空白之外,人员应急能力上的缺陷就更加严重了。检查过程中随机抽取了在岗的工作人员,并且发现大部分人都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相关内容不了解、不会使用。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指的是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以及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这是所有在岗人员都应该掌握的基本消防技能,也是医院员工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
医院患者主要是老年人、病人以及术后患者,他们大多行动不便、自救能力弱,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无法自己快速撤离,在得到医务人员初步处理之后再进行疏散。
员工不知道消防知识、不能发现安全隐患、不能控制小火、不能组织人员疏散,在火灾发生时就失去了自救的机会。医院没有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只能依靠医务人员来处理问题了。初起火灾的最佳扑救时间为3分钟,在此之前如果出现任何问题都可能导致更大的灾难,并且危及整个医院的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
医院是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地方,同时也是公共场所之一,在此情况下,医院会面临一些特殊的消防风险:
1. 人员特殊:病患、老人、儿童集中,大量人员无法自主逃生,自救能力薄弱;
2.环境特殊:氧气房、病房、设备机房、药品库房集中,用电设备多、易燃物资多,火灾诱因多、蔓延速度快;
3.时间特殊:24小时全天候运营,夜间人员少、值守薄弱,火情隐蔽性强、救援难度大。
正因风险特殊,国家对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标准、责任落实要求,远高于普通单位。制度是底线,技能是防线,完善的消防制度是常态化防火的根基,全员熟练的消防技能是应急避险的关键,二者缺一不可。
此次即墨区第三人民医院暴露的问题,绝非简单的“细节疏漏”,而是长期重医疗、轻安全,重业务、轻管理的体现,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悬空、日常管理松散、安全意识淡薄的集中暴露。日常排查走过场、员工培训不落实、制度建设不跟进,日积月累终将酿成安全隐患。
治病救人是医者天职,守护平安是底线责任。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阵地,医院的安全,关乎每一个患者、每一个家庭。
没有消防安全,就没有医疗安全。期待即墨区第三人民医院正视问题、彻底整改、从严复盘,真正把消防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以严谨的管理、扎实的防护,守住群众的生命安全底线!
和一般的场所相比起来,医院是人流量大、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地方,在没有足够的防护设施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消防检查发现青岛市即墨区第三人民医院存在两个主要的消防安全问题:一是缺少规章制度,二是人员应急能力不足,两者一起作用之下使本来就比较薄弱的医院消防安全体系出现了严重的漏洞,并且给病人和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检查核实,青岛市即墨区第三人民医院未依法提供消防安全制度,未建立完善、规范、可落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且要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制度为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标准和依据,并且也是进行各种消防活动的基础。对医院来说,在日常防火巡查中加强管理,在用火用电方面严格控制,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的同时还要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并且要形成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来应对突发事件。
该院没有专门的消防安全制度,说明消防工作的标准没有统一,流程也没有规范,没有责任也没有监督,在日常防火管理上完全处于“自由主义”的状态,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风险控制完全缺失,属于典型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法履职不力的行为。
除了制度层面的空白之外,人员应急能力上的缺陷就更加严重了。检查过程中随机抽取了在岗的工作人员,并且发现大部分人都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相关内容不了解、不会使用。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指的是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以及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这是所有在岗人员都应该掌握的基本消防技能,也是医院员工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
医院患者主要是老年人、病人以及术后患者,他们大多行动不便、自救能力弱,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无法自己快速撤离,在得到医务人员初步处理之后再进行疏散。
员工不知道消防知识、不能发现安全隐患、不能控制小火、不能组织人员疏散,在火灾发生时就失去了自救的机会。医院没有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只能依靠医务人员来处理问题了。初起火灾的最佳扑救时间为3分钟,在此之前如果出现任何问题都可能导致更大的灾难,并且危及整个医院的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
医院是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地方,同时也是公共场所之一,在此情况下,医院会面临一些特殊的消防风险:
1. 人员特殊:病患、老人、儿童集中,大量人员无法自主逃生,自救能力薄弱;
2.环境特殊:氧气房、病房、设备机房、药品库房集中,用电设备多、易燃物资多,火灾诱因多、蔓延速度快;
3.时间特殊:24小时全天候运营,夜间人员少、值守薄弱,火情隐蔽性强、救援难度大。
正因风险特殊,国家对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标准、责任落实要求,远高于普通单位。制度是底线,技能是防线,完善的消防制度是常态化防火的根基,全员熟练的消防技能是应急避险的关键,二者缺一不可。
此次即墨区第三人民医院暴露的问题,绝非简单的“细节疏漏”,而是长期重医疗、轻安全,重业务、轻管理的体现,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悬空、日常管理松散、安全意识淡薄的集中暴露。日常排查走过场、员工培训不落实、制度建设不跟进,日积月累终将酿成安全隐患。
治病救人是医者天职,守护平安是底线责任。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阵地,医院的安全,关乎每一个患者、每一个家庭。
没有消防安全,就没有医疗安全。期待即墨区第三人民医院正视问题、彻底整改、从严复盘,真正把消防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以严谨的管理、扎实的防护,守住群众的生命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