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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暂未有延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券政策的计划
经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落实,于8月20日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024〕43号)规定,“购房人使用购房券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逾期购房券自动作废”。即2025年11月10日前,须完成青年人才购房券的申领并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逾期购房券自动作废。

目前暂未有延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券政策的计划安排,建议您及时关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根据《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024〕43号)规定,“购房人使用购房券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逾期购房券自动作废”。即2025年11月10日前,须完成青年人才购房券的申领并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逾期购房券自动作废。

目前暂未有延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券政策的计划安排,建议您及时关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