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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大信街道有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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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大信街道有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受罚!

    近日,半岛数字从即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18号的《处罚决定书》了解到,即墨的宫某在即墨大信街道石崮埠村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受罚。

    2025年06月30日查,当事人宫相龙在大信街道石崮埠村东南空地处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第二十条第二款:“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随后,该局在2025-08-19 下达了对即墨宫某进行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较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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