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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以案说险:尊重消费者意愿,拒绝捆绑搭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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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以案说险:尊重消费者意愿,拒绝捆绑搭售

    案例简介,张某参加保险推介活动,投保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现场工作人员告知其该产品必须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合投保,无法单独购买。张某因无意投保意外险,当日暂缓办理投保。

    其后,张某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客服咨询确认,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可单独投保,不存在强制搭售要求。保险公司接到反馈后立即开展核查,确认系合作机构新员工对销售政策理解有误。经工作人员向张某解释产品规则后,根据其实际需求顺利办理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投保业务。

    案例分析,消费者依法享有自主选择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权利。除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外,任何保险产品均应遵循自愿投保原则,不得通过强制搭售、捆绑销售等方式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

    本案中,工作人员错误告知消费者必须组合投保,属于销售误导行为,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险公司及时核查纠正问题并按消费者真实意愿办理业务,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保险机构,应加强销售人员培训和管理,准确传达产品规则杜绝捆绑销售、误导销售等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险消费者:投保前应认真了解产品保障内容和投保规则,结合自身实际理性选购保险。如遇强制搭售、变相捆绑等违规销售行为,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客服、投诉专线或监管渠道依法维权。

    温馨提示:保险消费应坚持自愿原则,按需投保、理性选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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