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论坛

客服电话 0532-88595666

  • 移动端

    扫码访问

    移动端app下载
    即墨信息港

  • 微信端

    扫码访问

    微信公众平台:
    即墨信息港

    小程序:
    即墨城市圈

  • 0
  • 0

转弯未让行,青岛一女子骑摩托车过马路被货车撞飞,监控记录惊险一幕!

帖子:0
精华:0
注册时间:
+关注

xxx-xxx-xxx

转弯未让行,青岛一女子骑摩托车过马路被货车撞飞,监控记录惊险一幕!

9月14日,从城阳警方获悉,8月3日12时30分,青岛城阳公安交警城阳中队接到122指挥中心指令:在城阳德阳路与城马路路口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女子被撞到路边小沟里。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启动“警医合作”绿色通道,迅速联系120急救电话出动救援。民警立即安排警力保护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为争取最佳抢救时间,民警积极协助医疗急救人员将伤者移至120急救车内,随后驾驶警车一路护航,疏导交通,引导120急救车顺利通行,安全到达医院抢救。


[size=4][color=#333333]经民警现场调查,22岁女子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城阳城马路由北向南驶至德阳路路口左转弯时,与于某驾驶的中型货车相撞,刘某被撞飞落入沟中受伤严重,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color][/size]

  民警调查发现,女子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通过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先行,同时刘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于某驾驶货车未按操作规范驾驶车辆,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确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于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通过此案例,民警提醒,虽然经过警医及时合作,刘某经抢救转危为安。但是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之让行原则,负事故主要责任。由于车辆未挂牌,无法购买强制保险,大部分医疗费都由刘某自己承担,血的教训,使刘某后悔莫及。
  城阳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时挂牌,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并及时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及时购买强制保险等保险,以免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确认支付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

打赏金额{{ds_num}}
打赏最多不超过100元,打赏须知

收银台

订单总价0.00

剩余支付时间:000000

手机扫码支付

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其他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