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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钢结构厂房建设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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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钢结构厂房建设被罚!

近日,从即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48号了解到,即墨城北的青岛殷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被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2025年7月29日查获,青岛殷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营上路2号院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一处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2831.75平方米。
图文无关
随后,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5-09-15日下达了严重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壹仟玖佰肆拾叁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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